我想请问一下,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给的首付款,他们还的按揭贷款,还了3年了,现在我们离婚,我老公想把房子给我,我们去了公证处公证把房子给我,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他父母以后能不能说这个是婚后财产来和我找我要房子
14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或双方购买房产时有部分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如首付),且该房产的贷款也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则这些房产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出的情况下,除非你们能够证明该房产完全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否则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第二个疑问,如果你们已经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且对方承认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即使你们在离婚后决定将该房产赠予其中一方,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被分割的事实。因此,对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得一部分或者全部该房产的权益。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