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出轨,女方发现了,签订了离婚协议,是自己手写协议,不是打印出来的2018年4月5号签的字,签完字才发现协议的日期是2016年10月20号,签字只有当事人在场,请问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女方去找小三理论,这种情况小三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呢?
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日期错误。协议中的日期与签署日期不一致,这可能意味着协议是在2016年10月20日之前签署的。然而,在实际情况下,签订日期通常应为双方同意并签名后的日期。 签字过程。仅由一方签字的情况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因为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签署,并且应当有见证人在场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效力。由于存在上述问题,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协议的内容涉及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则其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审查和修改该协议,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您可以考虑寻求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专业人士的意见。 对于小三的问题,她可以通过保留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定制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