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 今收到本人留存公司其他应付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贰拾元整(小写:¥19420.00元) 本人承诺,截止2021年12月31号海南公司解散,本人在海南澄迈美林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5月-2021年12月31】上班时工资已全额发放,跟美林东方酒店没有任何的薪资纠纷,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22年4月14日 现在公司让我签这个证明,让我打印出来让我打印出来签字,按手印,然后再寄回公司,公司再给我转账,这样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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