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80000元 逾期总额:36108.2元 剩余本金:26218.51元 贷款期数:36期 已还期数:25期 剩余期数:11期 重组分期方案 每期还款:1000元 固定还款日:15日 重组金额:20980元 重组期数:20期 重组分期后再次履约是不再享受任何减免政策,以最新欠款执行,重组是可以保留减免名额,重组内有资金到位,可以减免一次性结清
2023-10-07 18:29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我可以给出以下答复: 1. 结论:根据你提供的贷款信息,重组分期方案可以被采纳。 2. 论述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应支付逾期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和第六百七十九条,借款人可以申请展期并经贷款人同意后展期。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返还借款时,除另有约定外,应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 对于重组分期方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剩余本金为26218.51元,重组金额为20980元,重组期数为20期,每期还款为1000元。因此,每期还款金额可以满足重组分期方案的要求。 3. 相关法律条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七十八条、第六百七十九条、第六百七十四条:关于借款人返还借款、逾期利息、展期、提前返还借款以及支付利息的规定。 注意事项: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有限,我无法准确计算具体的减免金额。如果你需要精确计算减免金额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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