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15 10:54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疫情期间兴趣班费用能退回,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报名参加的具有一定时效性的寒假校外培训课程,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培训无法开展,且延期开展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其次,关于退费时间,按照校外培训机构退费原则,是在扣除已经消耗的课时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故家长提出诉求后,校外培训机构需要核定已经消耗的课时。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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