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公告形式辞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怎样
单位以公告形式辞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怎样

来源:法律部落2020-05-01 16:58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一、单位以公告形式辞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企业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相关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职工本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
二、法律依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11今日律师解答 48393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鉴定工伤在哪里鉴定 2020-09-25 11:39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2020-07-31 18:52
公司辞退员工流程是什么 2018-09-10 18:2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