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8 15:18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有人单位出具,若不出具,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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