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4-19 16:55
王文林律师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签订合同前要确认:
1、房屋和土地的性质是否可以商业使用,出租人是否房屋的权利人。
2、明确免租装修期: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情形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
3、装修装饰方面:明确物业、出租人是否同意装修方案,租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后,装修装饰的处置方式。
4、水、电、气、网络、电话:明确基本设施能够满足正常需求。
5、转租问题:明确转租的方式和条件。
6、租赁的时间、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
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
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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