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16 10:48
刘容良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自写遗嘱是有效力的。
遗嘱形式一般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一个有效的自书遗嘱应包括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需要注明年月日、需要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三个形式要件,若三个形式要件缺少任何一个,则遗嘱无效。自书遗嘱符合以上要件,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正式生效。另外,如果被继承人有书写遗书,并在遗书中处分了个人财产,确定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由本人的签名,有注明年月日,且没有相反证据时,可以作为自书遗嘱看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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