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30 14:51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吃人工养殖中华鲟犯法。中华鲟从未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换句话说,根本不存在所谓养殖的中华鲟,以中华鲟为名的经营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食用也是违法的。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鱼类之一,距今已有1。4亿年的历史。自白垩纪延续至今,亲历了长江的形成和变迁,见证了恐龙的繁盛与灭亡,被称为水生物中的活化石、“水中国宝”。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物种(CR),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8条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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