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27 13:09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流产请假期限分情形: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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