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异地公安局发过来的询问通知书,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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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被传唤人有义务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如果你收到异地公安局发过来的询问通知书,应当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不按通知前往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拒绝配合调查,这可能会对你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法律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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