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婚姻不和睦,双方想离婚,我不知道有哪些程序,有财产,孩子两岁三个月,一直都是我妈帮助我照顾。
回答数:1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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