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守所看人需要什么手续
2023-09-25 13: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看守所看人需要以下手续: 1. 扭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如果发现正在实行犯罪、通缉在案、越狱逃跑或正在被追捕的情况,公民可以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2. 拘留:如果经过扭送后,公安机关决定拘留被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除非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 监视居住: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应在被监视居住人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去看守所看人的具体手续,具体案情需要提供更多细节,例如被看守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是否需要取保候审等情况。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遵守其他涉及拘留、搜查、讯问等程序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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