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想问下我是2017年9月去公司实习,今年6月21号拿到毕业证并写了转正申请,但是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然后我8月10号申请辞职,8月17号从公司离职,公司给我交了8月的五险,现在说要从我工资中扣除8月份的五险,请问合理吗?如果去劳动局告的话,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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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自6月22日至7月22日期间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单位无权扣除你8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但你自己应该缴纳的部分应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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