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某三乙医院的编内工,因为国家要求医生毕业后要参加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所以就在本院规培。合同上写规培期间工资及福利同其他编内人员,我今年是工作第二年,考上研究生,提出辞职,医院要求赔偿违约金6万。除了人事合同之外,另外还有一份规培协议,写着若乙方在规培期内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需全额返回甲方发放的规培补助,并且对规培补助的定义是除去基本工资的所有项目,包括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等等。但是我们的工资本来就包括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这样就是把作为正常员工的工资福利都要赔回去,是否合理?规培国家每年都有1万补助到基地,培训费相当于国家出资,要求我赔超过甲方出资的培训费又是否合理
2018-04-10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