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提供的法律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以上法律条款来看,你是一名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因此雇主不得安排你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也不得安排你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如果你的雇主不遵守相关规定,你有权要求合理的工作安排。
至于押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件。所以,如果所谓的押金是指这些身份证件,雇主不能扣押押金。
总结来说,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你作为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有权享受合理的工时安排和禁止从事体力劳动的权利,雇主不得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关于押金问题,如果是指扣押个人身份证件,雇主也不能扣押。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相关法律条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