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入职的新员工,财务岗,目前是现金出纳,刚入职两个月。最近我们财务经理想从我这拿十一万,不写借款申请,想自己用。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如果他这样拿走钱,我也属于违法行为吗?我该怎么办?最近很苦恼。我一分钱都没乱拿,但是我要是让他写上借款申请,暂时不归到凭证,自己留着借款申请,等以后出现问题,我拿出凭证,这样还有责任吗?求律师告知。
回答数:10
公司资金如没有老板允许,一般不要外借,如经公司老板同意可以外借,包括财务总理。如果你私自外借违反公司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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