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部位,鉴定有明确外伤史,是指以前受过伤吗?
回答数:813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关于脚踝部位的鉴定,如果存在明确的外伤史,可以被视为之前曾经受过伤。这意味着在脚踝部位存在明确外伤史的情况下,可以推定该部位曾经受过伤。然而,具体的判断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参考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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