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和女儿名字,在离婚时我想把我的那半也给她,这样的话后期女儿长大后想卖房是不是还是需要我签字,我给她了我有没有永远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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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看房子的产权,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给女儿,当然可以,但需要你老公同意。给了女儿后,就属于女儿的。无所谓你的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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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国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居住权的说法。您愿意把房产给女儿的做法是赠予,如果没有基于赠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赠予是可以撤销的,现在如果不变更房产登记,卖房是需要您同意的。因为您是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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