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合同约定,甲解除了与乙订了的合同,于2017年1月15日送达了乙。之后,甲提起了诉讼,诉请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传票于2017年6月19日送达了乙。同年12月25日,判决支持甲的主张。判决于当月31日送达乙,问,甲解除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间?
合同纠纷
2020-08-15 11:22
易磊律师
2020-08-15 16:53
按照法院的认定送达时间为解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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