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婚三年多了,离婚时不知道政府赔偿了一笔土地补偿费,现在我们都各自再婚,请问我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5-04-17 08: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你们在离婚时没有明确约定或协商解决土地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则该笔费用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由于您已经离婚,并且对方也已经结婚,因此您的权益可能受到限制。但请注意,具体处理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