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长春市绿园区的律师代理财产纠纷案件 当事人委托对方办理长春市绿园区的公租房,当事人给对方打了大约20000元办理费。双方打了收条是2017年3月1号收款20000元,约定2017年5月1号办下公租房。现对方未履行约定,对方从2017年拖延欠款至今。对方是退休年龄一个月大约收入2000元,对方无房无车,对方户籍地在长春市绿园区。当事人现需要律师介入让对方返还2万的收款,已告知律师费3000-5000元。当事人要与律师沟通律师费。,,打了收条公租房,,17年3月1号,约定5月1号下房。,对方户籍,写了。女的退休一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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