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6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8年四月我辞职时,人资要我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我说不签,签了我辞职就违约了,他说这本该是16年签的现在巡查组要这个东西,你就当帮忙,签一份我扫描完你拿着,协议要两份才能生效,这样你放心吧,我不会坑你的,我心软签了,现在公司不给我办离职,让我交18000+5000的违约金,18000是大学期间的培训费,5000是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个钱我是不是必须交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公司的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详细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