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抬账上登记了的开荒地违法吗?96年我根据国家的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第23号文件经过村里同意我开荒了两公顷的土坑水沟荒地都是雇车治理的费用很大,1998年就登记到村里的抬账上了国家有补贴政策以来我一直领取的,现在村里说我没有承包合同违法耕种要我交一公顷4000元的承包费还要收回我的开荒地请问专家这合法吗?
8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土地使用和承包合同等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抬账”(即农村集体资产的记录)和土地承包合同,中国法律法规中对这两者的定义和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在中国,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农民在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以依法取得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因此,在没有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或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承包合同,如果存在的话,应当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您与村委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此之前,请确保您的行为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提醒您注意,任何有关土地纠纷的解决都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