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我姐驾驶摩的出行在路口看到一个驾驶三轮车的老头,老头看双方要撞的时候一打把自己翻车了,造成他小腿肚受伤,我妈和我姐随后看老头倒地,出于好意将老头扶起,老头说我腿流血了,赶紧给我找个大夫,我妈她们两个人就给他找了大夫,由于当时家属没在,我妈还垫资医药费500多,现在老头家属非说是我妈撞的他,现在他们报警也说是我妈撞的,一个说是事故科的用公安局的电话告诉我姐让我们把车送过去鉴定,
2024-10-04 10:3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母亲和姐姐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见义勇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或损失,那么他们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老人确实是因为与摩托车相撞而受伤,并且需要医疗救治,那么他们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故意伤害。这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刑事指控和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立即联系当地的警察局,以便进行调查并确定谁是正确的责任人。您可以提供所有的证据和证词,以帮助警方做出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