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火锅店打暑假工 16周岁 每天从9.30到1.30 下午4.30到10.30 收银员 每天10小时 请问 老板有没有违反未成年工作时间 没有签劳动合同
2025-10-06 07:42尊敬的客户, 您的询问涉及到未成年人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危险作业;不得安排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只有16岁,并且工作时间为每天9.30至30以及下午30至10.30,共计10小时,这并未达到法定最低年龄的上限(即18岁),因此,您有权要求雇主遵守上述规定并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和安全条件。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确保您与雇主签订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文件,以便日后处理可能产生的纠纷。此外,建议您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