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12年离婚,家里的财产都给了我,房子的贷款前夫一直在帮我还,五个月前我自己在还了,贷款的房子是我们婚内前2年买的,现在前夫面临破产,想问一下会不会牵扯到我,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我过户给女儿会不会父债子还,因为女儿归他的,烦请律师给我回信,谢谢
2025-06-17 02:5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询问。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配。因此,即使前夫在离婚前为你们偿还了部分房贷,该房产仍然属于您个人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父债子还”问题,这通常只适用于债务性质明确且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具体是否需要承担此责任,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建议您与前夫就此事进行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提供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谨祝商祺, [您的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