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打算结婚,但是男方买房首付太贵,希望蒋女方十万彩礼当做首付,女方不愿意,女方觉着没有保障。想咨询,如果领过证后再买房,而且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是否房子属于共同财产?那这十万彩礼算不算女方对房子的投资?还需要写婚前协议吗?
2025-08-03 13:4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房产证上也写了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即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关于彩礼的问题,虽然在一些地方存在一定的习俗和文化背景,但并不构成法定的婚姻财产基础。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彩礼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婚前协议,它主要针对的是婚后形成的债务或约定事项。如果你方已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产生了债务或其他经济关系,则需要考虑签订一份明确的书面协议来界定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于彩礼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