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夫妻双方男方无劳动能力,患有精神疾病,还有很多不良嗜好,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回答数:998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因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当事人,其配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因此,在女方主张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需要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请注意,这仅适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具体案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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