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贷当时贷了四五千左右,现在已经要还一万五千多 这算不算高利贷?还有上面的信息是说 根据2011年什么制度所以起诉我 想请问下2011年就有手机贷了么?我现在人在外地 说要把我身份证拉黑了 所以有点着急
2025-04-09 20:00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禁止高利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非法放贷或者进行其他非法放贷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一般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则可能涉嫌违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高利贷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借贷条款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关于“2011年的制度”,这可能是指《关于取缔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行债券、股票和其他投资凭证,不得擅自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这意味着在该通知发布之前,存在一些未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提供借贷服务的情况。 至于您提到的身份证被拉黑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您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或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的。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现在无法亲自处理此事,可以考虑委托一位法律顾问协助解决。同时,确保自己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