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对象2008年认识,今年我35了,他50多了,当时他说他离婚了,对我又好,所以我们在一起了,不久我就怀孕了,他对我更好了,心软之下就给他生了儿子。发现他并没有离婚,过年都和老婆过,和老婆有俩个女儿,和我就为了生儿子,生儿子,养儿子都是我一个人,他骗了我,儿子都2岁多了,我还小,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不知道我如果找对象孩子会是怎么分
3小时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敏感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道德责任以及个人情感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男友已经确定了婚姻关系,并共同生育了一名子女。然而,您现在认为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您所有。这涉及到了几个关键点。 亲子关系。尽管您和前男友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结束,但基于法律原则,您的孩子仍然享有与父母同等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被称为“法定继承权”,即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孩子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程序。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可能包括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更具体的法庭文件。此外,您还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能力,以支持您的请求。 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费用也是一个考虑因素。您可以要求前男友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或承担一部分育儿责任。但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 心理健康。最后,对于您来说,最重要的是确保自己处于一个健康的心理状态。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局面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压力。建议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的家庭法专家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加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早日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