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3年到现单位工作(13年领失业金单)14年开始交的保险(五险一金)到15年公司名头换了又换个公司名头继续交保险,每一年一签,16年签的合同里只写签合同日期,没写到哪年截止终止合同,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裁员昨天口头通知下月就不用来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金?
2025-05-24 23:30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合同条款和公司的裁员政策。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裁员的情况,并且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前通知或支付赔偿金,则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公司的裁员政策,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