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侵占我家院中南边部分土地,(院中有国有土地证,)使我的房屋离开发商所建六层楼有2o米左右。现在我相说的是开发商在我土地上所建的楼应归我所有,这样是否可行?
2025-06-12 11: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您在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范围内所建造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由您享有所有权。 如果开发商在您的土地上建设了楼房,并且该楼房已经交付使用并符合法律规定,则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开发商。然而,如果您认为该楼房是不合理的占用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楼房为非法占用,并请求拆除。 总之,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占用的土地,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