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十年,她代一个女儿,来时七岁,今年十八岁,她让孩子认家了,过年没回来,我很生气,现在我们分居,我不供养孩子合法吗。给老婆生活费给多少钱,离婚的话还给她钱吗。
17天前一、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以及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和判断。通常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是平等的,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因为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而剥夺对方的抚养权。 二、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妻子支付生活费用的问题,同样需要考虑具体的案情。如果妻子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例如工作收入较高,那么她应该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但如果妻子无法独立维持自己生活,则可能需要丈夫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三、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且愿意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及应得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诉讼解决。 四、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权益,尽可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