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这边有个关于房屋的事情需要咨询,我亲戚农村的因为历史问题手上有块地没有证,十几年前因为大火把租房子烧了,由于穷只能到以前生产队分的地用用木板搭了房子住了十几年,现在因为房子开始损坏,又加上子女长大地方不够住所以想要自建砖瓦房,但是政府以无证不能建,政府说也不能给办证,但是我亲戚除了这块地就没有其他可以建房子的地了,政府让亲戚去买房子,亲戚买不起房又觉得这块地就是分给他的,如果不能在这块地建应该要给予补贴或者另外批一块地给他们建房子,我亲戚能否这样要求政府呢
2025-04-15 18:23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亲戚所拥有的土地属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他有权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活动。 如果您亲戚无法购买房产,而当地确有闲置或未利用的土地资源,政府应当考虑为他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例如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按照市场价格向他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外,考虑到实际情况,您可以帮助您亲戚收集证据证明其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益,并向当地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