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是怀孕二胎,已经六个月了,但是多次发现我老公有外遇,并且是同一个人,还继续在交往中,所以他也提出离婚,我也同意离婚,但是这个孩子我也得生下来,问题就是,他说什么都不要,每月给我几千块钱抚养费,如果离婚了,我想问一下,我怎么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需要签什么样的合同,我没出生的孩子要不要让他拿钱啊!
2024-08-09 19:0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所有权转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协议离婚,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您可以要求将该房产登记为您的个人所有。 抚养权与抚养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无论是否离婚,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您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 签订购房合同。对于购买房产而言,无论是新购置还是继承,都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这些合同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房屋买卖的详细信息,如地址、面积、价格等。 -付款方式和期限。 -房产交付条件及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后果。 -其他相关事项,例如物业交割、产权归属等。 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未出生的孩子也应当被视为您的合法配偶之一,享有与已出生子女同等的抚养权。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同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他们能够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