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30年之前的遗产房,当时购房款的一部分为房主人交纳,另多一半为其中一继承人交纳,但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证明。继承人都清楚但目前有矛盾,很可能2人否认(共五人包括交款的继承人)现分配遗产,交纳过房款的继承人是否有办法多分遗产。谢谢
2025-04-16 19:04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取得的,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购买方或赠与方。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父母去世后由他们出售给购买方的,否则该房产将被视为遗产。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争取更多的遗产份额,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们之间存在争议,并且这些争议已经影响到了实际的财产分割,那么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你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例如银行转账记录、遗嘱或其他相关文件等。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遗产问题是复杂的问题,最好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