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吉林白山抚松县人,在1月20日因为会车被对方殴打至轻微伤入院治疗。治疗期间打人家属有来过两次看望,我们当时已经报警。我们也同意调解。调解期间打人者不于配合。导致治安拘留五日,治疗期间我们也没有完全痊愈而出院。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打人者不于全部承担。只承担一部分。我们应当怎么去办这件事
2025-06-18 07:0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对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可能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受伤情况以及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如果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并构成犯罪,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待警方介入调查后,再考虑是否通过刑事自诉程序进行起诉。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