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方面,电动车伤者(伤势不重皮外伤),在住院期间其妻子护理,护理过程中,突发脑出血,请问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对护理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 责任认定为同责! 驾驶员需要赔付一定的医药费吗? 如何协商? 现在伤者不去结案,我们该怎么办?
4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过错,即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护理人员的损失,由于是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因此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关于医疗费用,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可能需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计划来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至于伤者不去结案的问题,建议您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