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暑期工,今年6月9日在之家快餐店签了合同,于6月10日到8月20日在此餐厅上班,但是今天7月24日我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经理说要扣工资,但是他的合同上又没说不到期就辞职毁约要扣钱的,还有我8月11日才满18周岁。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那个经理的行为是否合法,那个经理还说这是劳动法。他对吗?
2021-06-1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