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开发商2期烂尾让换房到1期,我同意了,价格谈好房子也选好,当时谈好的价格是5500,现1期快拿房了要签换房协议了,开发商又要另加我楼层费了,价格现在大约是6150元一平的。因为当时价格是谈好的,所以选了自己满意的户型,而现在开发商又反悔要加楼层费,问题是房子已全部卖完,就留了我当时选好的,我已选无可选,如果早点就说明要加楼层费那我当时绝对会选没有楼层费的户型,现在等于是不给我任何选择逼着我要加楼层费,开发商说是因为破产重组导致法人变更所以当初谈好的价格才不能实现的。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中间的差价大概是9万快钱。
16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款项,并且可以考虑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向有关机构投诉或者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