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卫生室内部出现了矛盾有5个有资格的村卫会决定有两委会选举2-3名其名其余自找出路请问这合法吗?名其
2025-03-30 10:21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和职责划分。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组成,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集体事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个关于村委会成员选举的问题,即有两委(指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两名至三名人员,而剩余人员则自行寻找出路。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成员应当通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且每个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如果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么村民享有参与选举的权利,有权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担任村委会成员。 其次,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其成员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等。如果这些成员能够胜任自己的职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那么他们就有权继续留在村委会任职。 然而,如果村委会成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了村民的利益,比如滥用职权、侵害村民权益等,那么村民可以通过选举新的村委会成员来更换现任成员,以确保村委会成员的行为符合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建议详细了解具体的选举过程和成员行为,以便判断是否合法以及采取何种措施来维护村民权益。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向当地的法律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