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是由三人共同建立的,由于经营不善,本人现在已经退出,现已经协商好了,我的投资款由一个股东以每个月打款方式偿还,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书写的协议书受不受法律保护,还有我的投资款,股东如果有钱去买车和买房而故意拖欠偿还我的投资款的话,我可不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解答
2024-10-05 12:09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涉及法律纠纷的处理。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条款。 关于您的投资款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他的财务状况和还款意愿。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律师事务所或调解机构等,帮助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债务。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