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7年,育有一子6周岁,上一年级,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男方执意不协商走法律程序,婚内有房产一处,但有外债,由女方一手操办,男方只出了部分现金,孩子一直由女方极其女方父母抚养,男方基本不管,我想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离,孩子能不能归女方,房产会怎么处理?孩子的意见法院能不能采纳,还有结婚期间在女方不知的情况下男方因赌博欠下外债
2025-03-15 09:17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判决结果往往取决于具体案情。关于您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婚姻状况。婚姻时间较长且有子女,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夫妻关系及家庭责任的理解。 外债债务。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并且债务数额较大,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分割这些债务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子女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义务承担子女教育和生活费用,因此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归给更有能力照顾孩子的一方。 财产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且对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则法院可能会支持离婚时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至于您提到的外债问题,如果您认为该外债与离婚无关或者不属于共同债务范围,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或要求法院予以豁免。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此类抗辩之前,最好能够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独一无二的,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