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名下财产赠与儿媳吗
13天前离婚协议中关于名下财产的处理通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划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同意将名下的财产赠予子女或配偶之外的人,这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婚前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后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遵循“平均分配”原则,即夫妻双方应按照各自对婚姻关系的贡献程度来确定各自的权益份额。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名下财产赠予其子女或其他指定对象,则需要遵守以下条件。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赠与行为。这意味着该赠与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赠与的对象必须为夫妻双方认可的合法继承人,如子女、配偶等。 赠与的内容应当真实、公平,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对于赠与的具体方式(例如,是否以金钱形式支付、是否有时间限制等)也需要明确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详细讨论并明确财产的处理事宜,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