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经营性贷款,女方也签字,金额50万,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男方承诺是自己负担,但是现在要离婚,男方要求女方共同承担贷款。请问女方可以不承担吗?
13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男方承诺该笔贷款是他个人负担,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事实,则女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具体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借贷协议的约定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和个性化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