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劳动合同内,公司扣掉我们800元钱,这800的由来是这样的我们08年7月进的公司招我进公司的时候因为我是外地人没有固定住所,公司决定给我们每人400元的租房补助以现金形式。但是当现在要扣掉这400元钱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这400元没有写到劳动合同中。另外400元是大概在13年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以涨租房补贴的名义给我们涨工资说是怕老工人有情绪,这钱就加在了工资单中的采暖贴这栏里了,说还不用扣税了。现在公司要扣掉这800元 要是有法律程序,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2021-06-2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