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张借条是三年前朋友借我钱,借款时间是2013年4月份,借条上有写,约定1个月后归还,后来陆陆续续还了一些, 今年正月31号给我转了5000元钱,有微信记录,现在还差13万元。至今为止还有没归还,他是宁波市人,现在在贵州做事。
2024-06-26 19: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关系存在明确的借条和还款记录。如果借款到期后,对方未能按时全额还款,您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提醒他履行还款责任,并明确剩余未还款项的金额。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剩余的借款。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借条、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以及对方的还款情况。同时,由于对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还款,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在起诉前,您应当考虑诉讼的成本和时间,以及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即使胜诉,执行起来也可能存在困难。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之前,您需要全面评估情况,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