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说他有个工程项目,钱不够向我借了20万,因为是异地汇款所以没打借条只有汇款单,后来我要钱他就不承认借了!我无奈去公安立案诈骗,案子立上了公安又说立错案了,叫我去法院。我又去法院起诉胜诉了,开厅时A说跟我是合作关系不是借款,可是A拿不来任何合作证据,法官判我胜诉!之后A不给钱,法院查了许多:无房无车无钱,啥都没有,最后发来一纸文书案件终结!从判决书至今已有12个月了,终结书至今5个半月了,现在我拿着法院判决书去公安机关证明A的诈骗行为,可分局说既然法院判了就不能走刑事了,可法律是可以民转刑的?现在法院把A打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案件就终结了,没有进行拘留等相对措施……求助!这倒底算不算诈骗?
2021-08-05 11:14